为了保证我院的检验检测能力和检验检测的公正性、诚实性和独立性,全体员工应切实执行以下规定:
a)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检验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按检验检测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检测,依法办事;
b) 严格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管理手册》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c) 遵章守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禁止一切商业贿赂行为,不在与检测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兼职;
d) 不参与与我院所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的活动;
e) 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f) 不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安装、使用或维护活动;
g) 严格遵守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规定,未经委托方允许,不使用客户的企业标准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客户的利益;
h) 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对受检产品进行公开评价;自觉保护我院和客户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i) 以数据为依据,检验检测标准、规范为准绳,进行独立判断,自觉抵制一切背离我院质量方针的行政干预和压力;
我院将员工的行为、质量业绩和诚信纳入员工考核内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